協議
本人/本公司﹐即簽署此協議者(訂戶)﹐同意申請由e.CreditManagement.com Limited (以下簡稱eCML)提供之服務,並同意遵守下列由eCML制定的條款(協議)。
服務內容
eCML將通過以 http://www.CreditCheck.com.hk 為名的網站提供一個網上信貸查冊資料庫﹐讓會員/付費訂戶從這個由eCML維護的資料庫尋找信貸資料。
服務條款

  1. 本人/本公司已詳閱此服條款並同其作為整份協議組成之一部份。

  2. 本人/本公司謹此聲明﹐以上提供之資料都是真實準確的。

  3. 本人/本公司同意無論本人/本公司實際是否使用該查冊服務﹐也須繳付eCML所訂之每月最低務費作查冊之用。

  4. 本人/本公司同意當查冊次數超出累積查冊次數之上限時﹐本人/本公司將為每次額外查冊繳付 eCML 之所訂費用。

  5. 所有服務費須於服務提供前付清。

  6. 本人/本公司同意eCML有權更改服務月費和額外查冊費而不另行通知。

  7. 本人/本公司同意所有給eCML或其合作伙伴支付的服務費一概不能退還。

  8. 本服務條款是構成整份服務申請協議所必需的要件。

  9. 根據本協議﹐從 eCML 和/或者它的門戶站 http://www.CreditCheck.com.hk 獲得的所有資料供eCML訂戶使用,而且訂戶只能把它用於與公司﹑合作伙伴﹑獨立所有者或者其他商業﹑政府﹑或者非贏利性機構或他們的股東﹑董事﹑合作伙伴﹑所有者或者其雇員有關的信貸﹑保險﹑銷售或者其他商務活動。這些資料嚴禁用於個人﹑家庭成員或者家庭財產的信用保險,也禁止用於雇佣目的。嚴禁使用這些資料從事任何不公平或者欺詐活動。

  10. 據此協議提供的所有資料必須嚴格保密,除非有法律指示,或者訂戶預先收到eCML的書面許可外﹐不能以任何方式複製或者透露給其他任何人;如果訂戶希望獲得已查閱資料的複件(該資料來源於 eCML),可以向 eCML 出示該查閱資料的主題,eCML將回覆與該查閱資料主題相同的資料複件。此外,還需強調的是,在此協議下,訂戶不得要求將資料提供給他人使用,並且也不得同意他人提出如此的要求。訂戶不能把資料用於為其他人提供建議,而只能供訂戶內部使用。除了前述限制之外,根據本協議提供的資料均不能用於郵件發送﹑電話銷售﹑其他銷售,或者以贏利為目的向第三者提供研究或資料發行。如果訂戶是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它可以為代表當事人而要求獲得並使用eCML提供的資料,但不能把資料提供給當事人,也不能出於司法和行政目的而出示資料,包括任何初部研訊。

  11. 訂戶承認eCML不因為收取服務費而要保證資料正確,完整或最新。訂戶還接受及認識到每次交易均存在風險, eCML提供這樣的資料﹐不會也不能以任何方式承包或負上訂戶的風險。因此,訂戶同意eCML不需因在取得﹑搜集﹑解釋﹑報道﹑傳播﹑發放資料的過程中有任何疏忽或遺漏而需對訂戶造成的任何損失或者傷害負上任何責任。

  12. 訂戶同意eCML預先警告可能會發生損害,它將不對任何直接或間接造成的損害 (包括經濟損失)負責。

  13. 如果沒有在上述條款中說明﹐而eCML可能需承擔責任﹐訂戶同意eCML因任何及所有由eCML的疏忽或遺漏而對訂戶造成的損失或傷害總共需承擔的責任﹐不管造成損失或傷害之原因﹐不管是何種法律或權利遭到破壞﹐將不會超過訂戶根據此協議為取得資料所付出的服務費或港幣一千元(取較低者)。訂戶確認並承諾不會起訴 eCML以取得較大之賠償金額。

  14. 訂戶同意 eCML有權單方面更改收費率而不另行通知。如果更改後單項服務費用增加,訂戶可以按照增加後的報價繼續執行此協議,也可以終止協議。如果訂戶選擇終止協議﹐可以在增加服務費用後的兩個月內﹐以未調整收費前的最後收費率﹐使用已付費但未使用之服務單位。

  15. 除非另有規定或者法律要求,否則訂戶不能把eCML及其商業名稱﹑商標或者服務標誌用作為識別訂戶之參考憑據之用。

  16. 訂戶承認eCML提供的資料是eCML的私有財產,包括:(a)原著,包括匯編資料,(b)機密資料和商業資料,以及(c) eCML花了巨大代價整理的資料﹐致使他人不當或未獲授權地使用將對eCML造成不公平及無法彌補之傷害。訂戶不能損害eCML對所提供資料的所有權和知識產權。訂戶需在所有獲授權的資料備份後附加上 eCML 的版權說明。

  17. 本協議只有在eCML認可之後才生效。

  18. 如果訂戶違反協議條款,eCML可以任何時候終止協議,而且不必事先通知訂戶,否則要提前14天給訂戶發出書面通知,並給訂戶退還已付但未使用的餘款。如果訂戶要終止協議,可以提前14天給eCML發出書面通知,但在發出終止書面通知前訂戶到期應繳交之費用﹐將須立即繳付。如訂戶尚有任何用剩的服務單位﹐訂戶將不獲退款﹐但可在協議終止後兩個月內使用。協議終止的兩個月後﹐訂戶使用剩餘服務單位之權利自動失效。

  19. 訂戶同意根據所選擇的付款方式提前向eCML支付服務費。如果訂戶不能按時付款,必須在接到付款通知之後立即付款。逾期未付款的將按每月3%甚至更高的比例收取滯納金,直到付清為止。如果到期未付款,eCML有權暫停服務。訂戶同意將對eCML在強制執行自己的權利和收取拖欠款項時涉及的費用和/或支出進行補償。補償費用不超過所拖欠款項﹑款項利息和收款所涉及的其他費用總額的45%。

  20. 訂戶同意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486章規定的所有條款﹑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其他規定,以及其他外國法律的規定。

  21. 訂戶同意eCML可以在必要時單方面修改本“服務條款”而不另行通知訂戶。

  22. 訂戶同意本服務條款和整個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 eCML 所有。

  23. 本協議參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制定,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最終裁決。

  24. 訂户同意eCML可使用其名稱作任何市場推廣用途。 若不同意者,必需在簽署此合約七天內,以書面通知eCML

  25. 如本“服務條款”和/或整個協議的中英文版本之間存有任何歧異,以英文版本的解釋為準。